中安德通 | 荣耀剑舞商标案终审落槌,1200万改判3000万!
更新时间:2026-09-15 关注:94
"商标注册证≠侵权免罪金牌!2026年荣耀'荣耀剑舞'案改判3000万,彻底粉碎擦边套利美梦——明知无效仍销售,重复侵权遭顶格惩罚,新《商标法》释放严监管信号:合规者生存,投机者出局。"
在知识产权行业,一直流传着一个很多商家深信不疑的“潜规则”:只要拿到商标注册证,自己的使用行为就是合法的,就算蹭大牌热度也不算侵权。
过去,不少商标黄牛、电商擦边商家、投机创业者,靠着“大牌名称+后缀”的抢注模式疯狂套利,抱着“有证护身、万事大吉”的心态肆无忌惮傍名牌。
但2026年这起荣耀“荣耀剑舞”商标侵权二审改判案,直接推翻了这个行业陋习,创下近年消费电子领域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标杆,也给所有做品牌、做电商、做商标投机的从业者,敲响了终极警钟。
该案最终从一审1200万元赔偿,颠覆性改判为3000万元全额赔偿,背后的司法逻辑,将直接影响2026-2027年全行业商标合规风向。
一、案件始末:1.8亿销售额的“傍名牌”骗局
本案原告为荣耀终端股份有限公司,手握第10638363号“荣耀”核心注册商标,核定使用于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等核心数码产品,经过多年市场运营,“荣耀”早已成为国内高知名度的驰名品牌,具备极高的市场辨识度与商业价值。
而案件中的七名被告,包含多家关联科技公司及自然人,精准瞄准知名品牌流量红利,走上了商标擦边套利的道路。
被告通过受让方式,取得了第30502169号“荣耀剑舞”第9类计算机商标,随后利用该商标,在京东、抖音、快手等主流电商平台开设多家店铺,全方位售卖“荣耀剑舞”品牌笔记本电脑。
在店铺命名、商品标题、产品机身、宣传海报等所有对外展示场景中,被告刻意突出“荣耀”核心字样,弱化自有后缀,利用消费者对荣耀品牌的固有认知混淆视听,疯狂收割流量。
经法院查明,该侵权产品线整体销售额突破1.8亿元,牟利规模极大。更恶劣的是,这并非被告首次侵权。
早在此前,被告因售卖“荣耀剑舞”平板产品侵权,已被荣耀取证投诉,双方签订正式和解协议,被告书面承诺永久停止同类侵权行为。
但被告无视契约精神与法律底线,停掉平板侵权业务后,立刻转战笔记本赛道,换品不换套路,持续恶意攀附荣耀品牌,属于典型的重复侵权、恶意屡犯。
二、关键转折点:一张无效裁定书,锁定全部恶意
很多人疑惑:被告明明手握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的商标注册证,为何最后还被判巨额赔偿?核心关键点,藏在一个精准的时间节点里——2023年11月9日。
当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作出裁定:第30502169号“荣耀剑舞”商标宣告全部无效,被告当场签收裁定书。
这里必须普及一个核心法律常识:商标被宣告无效后,权利自始不存在。简单来说,这枚商标从注册之初就是无效的,从来没有合法的专用权。
按照正常商业逻辑和法律认知,商家收到商标无效裁定后,应当立即停止所有生产、销售、宣传行为,终止侵权。
但本案被告明知商标彻底作废,依旧顶风作案,持续铺货、直播带货、全网热销。仅在2023年11月9日收到无效裁定之后,被告新增侵权销售额就高达2897万元,主观恶意极其明显。
三、一二审巨大反差:1200万暴涨至3000万的核心逻辑
该案最具参考价值的地方,在于一审、二审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清晰划分了“无心使用”和“恶意侵权”的法律边界。
1、一审判决:兼顾信赖利益,酌情判赔1200万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商标侵权事实成立,但考虑到被告前期确实持有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基于对行政机关授权的合理信赖,未直接认定主观恶意,不适用惩罚性赔偿,最终酌情判决七被告连带赔偿1200万元。
简单来说,一审给了“持证人合理容错空间”。
2、二审改判:锁定恶意,全额改判3000万
荣耀终端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被告后期恶意侵权情节严重,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后,直接作出颠覆性改判。
二审法院明确核心裁判观点:
第一,商标无效具有自始无效的法律效力,无法作为合法使用的抗辩理由;
第二,2023年11月9日是恶意认定的唯一分界线,此前基于商标证的信赖利益可酌情考量,此后明知无合法权利仍持续销售,构成故意侵权;
第三,被告存在重复侵权、违约侵权、隐匿收益、规避追责等多项严重情节,完全符合“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
最终,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七名被告连带赔偿荣耀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0万元。
四、行业颠覆性意义:彻底终结“商标碰瓷”套利模式
这起(2026)沪73民终143号案件,被业内称为2026年商标侵权第一标杆案,直接击碎了商标投机者的侥幸心理,为全行业划定三大硬性规则。
1、商标注册证≠侵权免罪金牌
并非手里有商标证就可以随意使用。若商标因攀附知名品牌、缺乏显著性、恶意抢注被宣告无效,后续继续使用的行为,会直接被认定为恶意侵权,面临高额惩罚性赔偿。
2、重复侵权、违约侵权,处罚力度直接升级
曾经签署和解协议、承诺停止侵权,事后换品类、换渠道继续蹭流量的行为,不再是简单的商业纠纷,而是法院认定主观恶意的核心依据,赔偿金额会大幅上浮。
3、收到无效、警告、查处文书后,必须立即停手
行政裁定、律师警告、平台投诉等正式文书,是法律层面的“知情凭证”,收到后继续侵权,百分百触发惩罚性赔偿,无任何容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