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德通 |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0”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依法作出终审宣判
更新时间:2026-08-03 关注:89
近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0”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依法作出终审宣判,7名涉案人员被依法判刑。这起横跨川、粤、赣、滇四省,涉案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的制售伪劣电子烟案件尘埃落定。
该案是内江近年来侦办的链条最完整、跨区域范围最广、涉案金额最大的伪劣电子烟案件。内江烟草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历时数月攻坚,成功摧毁了一条集非法生产、仓储转运、线下分销于一体的伪劣电子烟黑色产业链,有力净化了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2024年1月,内江市市中区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通过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的投诉举报,反映在城区一家电子烟门店购买到疑似假冒伪劣电子烟。接到举报后,市中区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稽查人员前往涉事门店开展核查工作。
经过实地排查发现,涉事门店地处市中心繁华商圈,公然售卖伪劣电子烟,店内客流密集,具有一定销售规模。办案人员进一步摸排发现,该门店店主臧某某在内江、乐山等地开设多家电子烟经营门店。
伪劣电子烟生产现场。
结合货品来源、销售模式综合研判,执法人员判定,这并非个体商户零散的违法经营行为,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一个组织严密、跨区域作案的制售伪劣电子烟犯罪团伙。
为彻底斩断犯罪链条,市中区烟草专卖局立即向内江市烟草专卖局汇报,由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科牵头,积极对接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三方抽调业务骨干组建联合专案组,正式启动“1·10”专案侦办工作。专案组快速梳理前期摸排的线索,精准锁定臧某某及同伙陈某某分布在内江、乐山两地的线下销售网点,组织开展首轮集中查处行动,现场查获伪劣电子烟烟弹5.2万余个,初步核算涉案金额150余万元。
专案组以涉事零售门店为突破口,通过梳理门店经营者社会关系、通话记录、物流信息等,查实臧某某、陈某某资金流水300多万元。顺着脉络追查,办案人员锁定二人上游供货商为四川德阳的黄某某、李某某夫妇。经查,李某某此前因违法经营伪劣电子烟被羁押,但其妻子黄某某心存侥幸,并未停止违法活动,依旧暗中承接货源、分销货品,且频繁驾车往返四川与广东中山等地,种种迹象指向该案源头藏匿于广东。
掌握上下游关联线索后,专案组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打击要求,对案件开展深度挖掘。烟草、公安部门强化数据研判、技术侦查,同时开展实地摸排,依托海量数据开展交叉分析、层层溯源。
专案组围绕黄某某的出行轨迹、往来密切人员持续深挖,线索指向广东东莞、中山两地,袁某某、袁某父子两名关键人员进入侦查视线。经核实,袁某某2020年前后任职于广东惠州一家电子烟生产企业,担任技术总监。自2022年后,其伙同鲁某某、刘某某等人,私自组织人员违法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该团伙分工明确,鲁某某负责出资,刘某某负责厂区日常管理,袁某某负责生产技术,三人各自搭建独立分销渠道。
现场查获的伪劣电子烟。
案件侦办期间恰逢春节,人流、物流迎来高峰。为了查清事实,专案组组建多支外勤小组,采取“大数据研判+传统侦查”的模式,奔赴川、粤、赣、滇四省多地同步开展工作。一方面运用大数据实时追踪人员动态、货物流向;另一方面采取定点蹲守、外围摸排、实地核查等方式,逐一核实生产车间、仓储库房、零售网点具体位置。
历经两个多月连续奋战,专案组厘清了该团伙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的生产窝点、出货方式、销售模式及全部涉案窝点信息。
该团伙自2022年以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袁某某在中山工业园区搭建地下非法生产线,然后将生产出来的伪劣电子烟转移至东莞的仓储窝点,其子袁某日常负责仓储管理与运输发货,卖给四川籍李某某、黄某某夫妻,李某某、黄某某再运至乐山卖给臧某某、陈某某,再由臧某某、陈某某组织人员在乐山、内江、眉山等地的店铺内进行销售。
至此,全案证据链条完整、事实清晰,所有涉案人员身份、活动轨迹、窝点位置全部精准锁定,开展跨区域同步收网的时机全面成熟。
为确保实现生产、仓储、销售全环节打击,做到涉案人员、违法窝点、伪劣产品无一遗漏,专案组结合各地侦查情况,周密制定多区域同步抓捕方案,分批次开展集中收网行动。
2024年2月20日,内江烟草、公安部门联合抓捕组在东莞、云南瑞丽、江西黎川三地区同步开展抓捕行动,成功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6名。执法人员在中山市捣毁1条完整生产线,现场查扣伪劣电子烟烟弹4.9万余个,以及其他大量原辅材料和半成品,案值140余万元。
现场查获的伪劣电子烟。
本次行动累计捣毁非法电子烟生产线1条,查封隐蔽仓储窝点5个,关停非法销售点位8个,现场查获伪劣电子烟烟弹共计99456个,实物货值298.37万元,全案累计查证涉案金额达1200余万元。
历经一审、二审审理,近期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臧某某、陈某某等7名涉案人员被依法判刑并处罚金,现场查扣的作案工具全部予以没收,将追缴的涉案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对涉烟违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