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业务范围
中安德通 | 假冒“九牧”、“科勒”、“小米”等,有卫浴商家被索赔3000万元
中安德通 | 保护“老板”商标,严厉打击全链条假冒商标侵权行为!全额判赔500万!
中安德通 | “周六福”商标侵权案二审宣判
中安德通 | 警方成功破获3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涉案金额达百万余万元!
中安德通 | “小米马桶”侵权小米,爆卖1.3亿,法院:停止侵权,赔偿3000万元!
中安德通 | 真假“好太太”案,法院判了!赔偿1000万元!
服务领域
合作客户
资讯动态
联系我们
13001021178
中安德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首页
关于我们
业务范围
中安德通 | 假冒“九牧”、“科勒”、“小米”等,有卫浴商家被索赔3000万元
→
中安德通 | 保护“老板”商标,严厉打击全链条假冒商标侵权行为!全额判赔500万!
→
中安德通 | “周六福”商标侵权案二审宣判
→
中安德通 | 警方成功破获3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涉案金额达百万余万元!
→
中安德通 | “小米马桶”侵权小米,爆卖1.3亿,法院:停止侵权,赔偿3000万元!
→
中安德通 | 真假“好太太”案,法院判了!赔偿1000万元!
→
服务领域
客户案例
资讯动态
联系我们
13001021178
资讯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动态
中安德通 | 全国数据资源法治第一案、不正当竞争判赔3000万!——“小旺神”侵权案一审生效
更新时间:
2025-07-14
关注:
36
——
原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有限公司、珠海**有限公司、李**、林*、广东****有限公司、梅州******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裁判要旨
一、淘*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被诉行为侵害了涉案商业秘密
本院认为,
首先,“生意参谋”系淘软公司开发的衍生数据产品,给淘软公司带来了巨大商业利益。
“生意参谋”是淘软公司在获得淘宝公司、天猫公司授权,在海量淘天平台数据集合、经营数据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算法,经过深度分析过滤、提炼整合以及匿名化脱敏处理后而形成的预测型、指数型、统计型的衍生数据产品。该数据产品呈现数据内容的方式是趋势图、排行榜、占比图等图形,提供的是可视化的数据内容。该数据产品在平衡数据安全性、数据可用性,平衡消费者信息、商家信息的基础上,将海量的平台数据通过算法过滤,整合成适应市场需求的大数据分析服务,为商家提供一站式、个性化、可定制的商务决策,公开数据显示其标准版、专业版、旗舰版的销售量已经达到38.4万、3.9万、1000+,已成为知名的网络大数据产品,获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
其次,“小旺神”插件的“指数一键还原”功能颠覆了“生意参谋”数据产品。
该功能逆向破坏“生意参谋”的指数化数据,获得接近淘天平台的真实数据并几乎不受限制的向本不应该获取上述信息的商户提供。根据“小旺神”插件转化的数据与淘宝平台后台真实数据进行比对,两者的相同比例确实较高。根据本院调取的“小旺神”源代码文件显示,其与“紫衫表格”指数还原功能的区分区间、数据范围、时间周期等并不一致,且源代码与表格公式不能一一对应,故即便淘*公司获取了“紫衫表格”“阿明查查”等破解工具,其也在“小旺神”插件中进行了公式的代码化或二次开发完善。同时,淘*公司还与淘天平台进行了多次技术攻防。因此,淘*公司利用了相关技术手段获得了与淘天平台真实数据高度近似的数据。该功能将平台用户的真实数据隐私、平台的真实经营数据商业秘密,完整地甚至超过“生意参谋”查询次数及数量的限制对外披露,突破了“生意参谋”的数据安全底线,颠覆了“生意参谋”的商业模式,破坏了数据安全与数据利用的平衡,直接损害了淘天平台利益及用户权益。
再次,“小旺神”插件的“指数一键还原”功能起到了实质引流的作用。
虽然,该功能系淘*公司免费向用户提供,用户可通过该功能获知与真实数据几乎一致的数据建立不当的竞争优势,将用户实质引流至淘*公司经营的“小旺神”商品上,破坏和替代了“生意参谋”数据产品。此外,淘*公司将使用不当手段获取的他人商业秘密披露、使用并允许他人使用,从而引流获取商业利益与竞争优势,明显属于不劳而获,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如不加禁止将严重挫伤数据产品开发者的创造积极性,阻碍数据产业的发展,进而会影响到广大消费者福祉的改善。对淘*公司认为“指数一键还原”功能系免费向用户提供,提高了“生意参谋”的竞争优势及用户使用感受,不构成商业秘密侵权的意见,本院认为,免费并不意味着不侵权、不造成损害,该功能以免费引流破坏“生意参谋”商业模式的代价提升了“小旺神”的不当竞争优势,故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小旺神”插件的“指数一键还原”功能,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侵害了三原告的经营秘密。
(二)被诉行为侵害了涉案数据权益
本院认为,第一,被诉侵权行为均利用了技术手段。首先,淘宝公司、天猫公司设置了反数据爬取的技术措施。淘天平台设置了robots协议,明确表明了其保护数据不受非法爬取的意愿;设置了登录验证机制、异常IP/频率限制、滑块验证机制等防爬验证机制,对非法获取平台数据行为进行技术防范、监测、处置,客观上采取了技术防护手段。“小旺神”用户在浏览器访问淘天平台商品详情页前,需经过用户登录、账号检测和证件验证等多个步骤,当频繁重复同一操作行为时,平台会弹出“滑块验证”等异常验证步骤。如果不完成上述验证,浏览器无法将用户指令发送给服务器,并从服务器获取数据。其次,淘*公司必然利用了技术手段才能实现“小旺神”网站的“竞品监控”功能、“小旺神”插件的“素材下载”功能、“数小易”网站的API功能。其一,“小旺神”的“竞品监控”功能可以实现对商品小时级的动态监控,最高监控数量可以达到300个,监控数据包括最 低SKU促销价、收藏人数、销售额、月销、收藏、评价等多类型;“竞品监控”企业版、尊享版具有的API接口功能、“数小易”网站的API功能可以将商品、店铺的“基础信息、销量信息、优惠券信息、活动信息、淘宝客信息、监控列表、信息变更、监控添加/停止、发现竞品”及二级信息(商业网页可视信息及非可视信息)海量获取,且调用时间极短,以“竞品监控”收入测算其每日监控商品约260万次。“小旺神”的“素材下载”功能可以将商品的详情信息甚至买家秀和评价一键下载,为“一键搬家”提供了便利及可能性。上述数据的获取,必然需要突破淘天公司的技术保护措施,以API接口精准获取数据才能实现。该种获取数据的方式及数量与人工打开浏览器进行数据保存具有本质区别,若非绕过淘天平台的反爬措施,以一般的或手动的非技术手段无法实现。对于淘*公司辩称“竞品监控”功能、“数小易”网站的API功能使用的是RPA技术的意见,一方面,其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面,与其庭审中关于“素材下载”功能是通过数据爬虫爬取的陈述,以及上述功能展示的“API”信息相互矛盾,故本院不予采纳。其二,被诉侵权行为明显超出数据有序流通和合理利用的范畴。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梅州天*公司做出的处罚决定,“小旺神”“多多查”“旺参谋”产品使用技术手段绕过平台的安全保护措施,对淘宝网、1688网、拼多多等相关网络平台爬取的数据量高达3143万条,其爬取的数据规模超出合理范畴。而且,被诉侵权行为提供的数据功能与淘软公司“生意参谋”提供的服务具有高度同质性,并非数据再创新产品,即便提供了部分不同的功能,也是建立在利用技术手段突破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其三,三原告在2023年7月发现被诉爬取数据的侵权行为后,持续采取了多轮技术反制手段,双方进行了多轮技术攻防,但并未能有效制止被诉侵权行为。因此,在案证据已经足以证明“小旺神”的上述功能系利用技术手段予以实现。
第二,被诉侵权行为妨碍、破坏了三原告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
首先,“小旺神”的“竞品监控”功能、“素材下载”功能可导致“生意参谋”数据产品被实质性替代,甚至导致平台商家被实质性替代。涉案数据是淘天平台的重要基础资源和核心竞争要素,“小旺神”上述功能可实现其自述的“不限类目,全面覆盖淘系各类宝贝。竞品销量、改价改图、营销活动,一键透视。全方位、小时级,捕捉竞品每一个改变”,可实现淘天平台数据和淘*公司服务器的快速对接及出售数据,可实现任意商品的全部素材一键下载。有了上述功能,“生意参谋”数据产品的原有用户完全可以放弃“生意参谋”,直接夺取替代了“生意参谋”应有的关注度和交易机会,减损了淘软公司的竞争优势;同时,素材的一键下载功能确实可被利用于搬运他人店铺的侵权使用,导致平台商家被实质性替代,会催生多种知识产权纠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其次,上述功能利用爬虫技术绕过平台安全措施抓取涉案数据,爬取速度及数据量远非人力所及,容易导致淘天平台内不正常流量的激增,导致平台服务器高负荷运行,影响服务器访问效率,妨碍平台正常服务,影响用户访问体验。当正常流量中掺入大量异常访问,还将导致淘天平台基于流量检测的数据分析失真,从而影响商品推荐机制的正常运作,基于正常数据决策带来的增量收益必然受损。三原告即便持续采取了多轮技术反制,进行了多轮技术攻防,但依然未能有效制止侵权行为。
第三,被诉侵权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
API技术本身具有中立性,评价行为正当与否的关键在于如何运用技术,是否用于实施侵权的不正当用途。然而,淘*公司先以“小旺神”“指数一键还原”功能寄生于“生意参谋”,对“生意参谋”进行破坏性使用,实现将“生意参谋”用户精准引流至“小旺神”,再以爬虫技术通过“竞品监控”功能、“素材下载”功能获取海量经营数据和经济利益。上述行为一方面体现了侵权主体具有明知侵权仍予以实施的主观故意,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侵权行为目的、侵权行为手段、侵权行为结果均具有不当性,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与公正、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
第四,被诉侵权行为损害了相关方合法权益。
如前所述,该行为严重破坏了淘天平台的网络产品或服务,同时也必然损害了平台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部分平台商家的可视及非可视数据被实时监控提供给不当利用者,带来正常经营商家竞争优势的削弱,也会向消费者传递错误的信息,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因此,被诉侵权行为严重破坏了电子商务服务领域的竞争秩序,导致该领域经营秩序混乱。
综上,“小旺神”网站的“竞品监控”功能、“数小易”网站的API功能、“小旺神”插件的“素材下载”功能均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对三原告主张淘*公司还构成虚假宣传,本院认为,现有证据仅能证明淘*公司对“小旺神”插件“指数一键还原”功能进行了“准确率99.99%”的宣传,无法证明淘*公司对“竞品监控”功能进行了“准确率极高”的宣传,故本院对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本案责任主体及民事责任承担
“小旺神”商品中的“指数一键还原”功能、“竞品监控”功能、“素材下载”功能、“数小易”网站的API功能侵害了三原告的商业秘密及数据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证据显示,“小旺神”商品及侵权功能系由淘*公司、梅州天*公司开发、运营,故两公司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民事法律责任。关于三原告还主张泰*公司、广州天勤公司、李**、林*构成侵权,因在案证据无法证明上述四被告直接参与实施了上述侵权行为,故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赔偿损失的数额。
本院认为,本案符合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一是,被诉行为侵权主观故意明显。就商业秘密侵权而言,“小旺神”插件的“指数一键还原”功能以引流为目的,寄生于“生意参谋”并逆向破坏其指数化数据,获得无限接近的平台真实数据并向本不应该获取上述信息的商户提供,颠覆了“生意参谋”数据产品,造成数据隐私、数据安全的破坏。就数据权益侵权而言,“小旺神”商品的“竞品监控”功能、“素材下载”功能、“数小易”网站的API功能不当利用了技术手段,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损害了平台、商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被诉行为侵权情节严重。仅以获利来看,仅计算淘*公司、泰*公司、李**支付宝流水中“小旺神”功能收入(剔除“京东”“JD”字样收费,排除计算“收款码收款”“商品收款”费用,扣除“退费”)已经达到11480297.04元,结合“竞品监控”功能4个版本收费标准(598元/年-5998元/年),推测微信支付收入与支付宝收入相当较为合理,故“小旺神”侵权功能收入可达约2296万元,获利巨大。“小旺神”产品功能有3个免费、6个收费功能,排除“(JD)京东工具”功能,其他功能均依托于淘天平台。其中,“生意参谋指数还原(独家免费)”功能作为免费项寄生于“生意参谋”,具有巨大的客户引流作用;“竞品监控(不限类目)”拥有强大的数据爬取功能,且基本涵盖其他功能项,对“生意参谋”起到实质性的替代,故本院认定两者在收入中的占比应达到50%以上。
关于惩罚性赔偿的具体计算。
本院认为,可以“小旺神”侵权功能获利2296万元×50%=1148万元为基数计算,综合考量以下因素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倍数为2倍:1.涉案数据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涉案数据是淘宝公司、天猫公司经营的电子商务平台的基础资源,也是其核心竞争力所在。2.被诉侵权行为的性质。被诉侵权行为侵害了三原告的商业秘密、数据权益,泄露了平台及商家的真实数据,颠覆了淘软公司“生意参谋”衍生数据产品,破坏了淘宝公司、天猫公司合法提供的电子商务服务的正常运行,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3.淘*公司主观上具有侵权恶意。4.被诉侵权行为的情节严重。“小旺神”自2019年1月即上线运行,侵权持续时间较长;各被告对“小旺神”均进行了多渠道推广、宣传,获利已超千万,数额极大;侵权行为采取技术手段不当获取的数据量极大,且对淘天平台的技术反制持续进行技术攻防。按照上述方式计算,已经超过了三原告3000万元的损害赔偿诉讼请求。据此,本院全额支持三原告的3000万元损害赔偿。对于三原告主张的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律师费25万元,虽然合理且必要,但仅提交了10万元的律师费发票,故本院仅支持合理开支10万元。
上一篇: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
下一篇:
中安德通 | 知识产权保护 这些知名动漫手办涉案3000余万元!是“二创”还是侵权?
业务范围
Business scope
中安德通 | 假冒“九牧”、“科勒”、“小米”等,有卫浴商家被索赔3000万元
中安德通 | 保护“老板”商标,严厉打击全链条假冒商标侵权行为!全额判赔500万!
中安德通 | “周六福”商标侵权案二审宣判
中安德通 | 警方成功破获3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涉案金额达百万余万元!
中安德通 | “小米马桶”侵权小米,爆卖1.3亿,法院:停止侵权,赔偿3000万元!
中安德通 | 真假“好太太”案,法院判了!赔偿1000万元!
中安德通 | 最高法公开宣判“NP01154”玉米新品种侵权上诉案,惩罚性判赔5300余万元!
中安德通┃惩罚性赔偿6000万元!恶意使用胰岛素药品商标侵权案判了
中安德通 | 格力交打假“成绩单”:5人获刑,判赔超千万!
中安德通 | 楼盘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赔1300万
首页
业务
领域
电话
13001021178
15933979995
微信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