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德通 | “美宜佳”诉“美①佳”商标侵权案
更新时间:2025-06-26 关注:31
近期,美宜佳诉 “美①佳” 谐音侵权案在随县人民法院审结,这一案件犹如在商业领域投下一颗石子,引发了各界对商标权保护的再度关注。
案件回顾
美宜佳,作为便利店行业的知名品牌,自 1997 年起,便将 “美宜佳” 及图形标志广泛应用于连锁便利店经营。多年来,凭借良好的服务与丰富的商品,收获了众多消费者的信赖,也多次荣获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其品牌影响力早已深入人心,成为便利店行业的佼佼者。同时,其公司名下也早已注册多枚“美宜家”商标全面保护,国际分类设计方便食品、教育娱乐等多个类别,多数已注册成功。
而涉案的某便利店,原本是美宜佳的加盟店,双方曾有过一段合作关系。然而,美好的时光并未持续太久,2023 年 1 月,加盟授权协议到期终止。随后,该便利店看似 “改头换面”,更换了店内的装潢风格与摆设,拆除了原有的 “美宜佳” 品牌门头及标识。但仔细观察,却能发现其中暗藏玄机。原招牌中的 “宜” 字被改成了 “①”,原有的 M 型图案也被悄然改动,“美①佳” 的招牌就此亮相。
美宜佳公司在 2024 年 12 月巡查市场时,敏锐地察觉到这家便利店门头招牌与自己的注册商标极为近似,存在侵权嫌疑。为了固定证据,美宜佳公司迅速拍照留存,并进行了公证。在掌握充分证据后,2025 年 5 月,美宜佳公司果断向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便利店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1 万元。
从文字结构来看美宜佳诉 “美①佳” 一案,首先“美①佳” 标识中的 “美”“佳” 两字,与 “美宜佳” 品牌标识中的第一个字、第三个字完全相同。而 “①” 与 “宜”,虽字形不同,但字音相似,仅有音调上的细微区别。从整体读音而言,二者相似度极高。
再从标识图形部分来看,“美①佳” 包含的 “M” 型标识,与美宜佳注册商标中的 “M” 型标识相比,虽有改动,但整体视觉效果相似。在商标侵权判定中,整体视觉效果是关键考量因素之一。消费者在购物时,往往不会对商标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而是凭借整体印象来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
为此,经过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认定某便利店在加盟授权到期后使用 “美①佳” 标识的行为,构成侵犯美宜佳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鉴于该便利店在诉讼前已主动停止侵权行为,经双方同意,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最终,某便利店一次性向美宜佳公司支付人民币 4000 元,美宜佳公司不再追究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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